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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中农业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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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5 15:37: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机构与原则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合格考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计划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90人以内,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三、报名条件北京化工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共分为三个专业类别(见表1)。报名参加自主招生选拔的学生应符合2018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表1 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及其涵盖招生专业和对应笔试科目

(一)化学化工材料类、机械信息数学类只限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至少有一科为物理或化学)考生报名,且考生至少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者,或者同时获得两项不同学科省级三等奖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者,或者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者;
4.除上述三项条件外,对于所报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经管文法类只限文史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报名,且考生至少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奖项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者;
3.除上述两项条件外,对于所报经管文法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2018年3月20日至4月2日期间,考生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
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我校三个专业类别中慎重选择一类及6个专业(类)报考(见表1),申请后不得变更。报名时考生须上传申请表及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2.网上审核:我校设立网上报名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网上报名资料的完整性审核(以下简称网审)。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专业类别,将无法通过网上审核。在报名系统中,网审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材料审核通过(待初审)”,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待补充材料”。在4月4日之前,“待补充材料”状态的考生可重新组织报名材料并提交。
3.书面材料邮寄:请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考生必须本人在申请表中相应位置签字,如无本人签字视为无效报名。考生须按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顺序装订后,经中学加盖公章,在2018年4月4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字样(邮寄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针对不同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报名、分类考核、分类认定资格、分类确定录取政策。
2.初审结果公布与参加考试确认。专家评审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学术审核(以下简称初审),在对考生提供的专利、论文等写实性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的同时,重点将对考生的写实性材料、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进行质量评估。初审结果将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5月20日之前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用户名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考核。
3.复试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参加相关科目(详见表1)笔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300分,且均没有考试大纲。
六、资格认定根据不同专业类别,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6+面试成绩*0.4)由高到底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同时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生源分布、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及所选专业分布等情况,确定获得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的录取政策。
认定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别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七、录取原则1.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根据入选考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按以下政策录取。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1)A档政策: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A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
(2)B档政策: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B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审查、录取。
(3)针对高考改革省份:上海市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由我校审查、录取;浙江省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分别达到浙江省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A档)、40分(B档),由我校审查、录取。
3.入选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类)填报高考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否则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4.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录取要求为AB及以上。
八、监督机制1.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复试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完善评价体系,推进制度化管理,确保考试公平。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将查实造假材料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3.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九、其他说明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所有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阅。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4414824。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多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8年继续面向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开展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
    计划招生人数为190人(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我校自主招生分为A、B、C三个专业类别,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各类别所包含的专业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8年高考报名要求且在高中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比赛获得省赛区复赛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2. 参加“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全国大中学生海洋文化创意设计大赛”获铜奖(含)以上奖励;
3. 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4.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奖励;
    5. 参加英语类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外语学习、外国语言文学研究、参加跨文化交流等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仅符合本项报名条件的考生,只允许报考C类专业);
    6. 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获得过相关重要成果(须提供证明材料);或参加海洋知识学习和涉海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流程
1.考生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21日后登陆试点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请考生按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添加我校志愿,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上传报名材料。
2.考生所在中学应为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提供真实性证明,包括高中阶段课程学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获奖证明、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并按教育部要求严格做好校内公示工作。
3.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等第三方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包括推荐人简历及其了解考生过程的说明。
4.报名截止时间。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17:00,接收纸质报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4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5.上传系统并邮寄以下报名材料
(1)《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每一页均须由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属实并签字,加盖中学公章;考生将填写完整、本人签字、中学签字盖章、版本号与网上一致的申请表扫描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并邮寄。
(2)获奖证明(考生本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考生须将获奖证明原件扫描上传至系统,邮寄时提交复印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3)个人申请。个人申请由考生本人手写,字数不超过2000字。
(4)第三方推荐材料。(非必需,如有,邮寄时请单独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处签字)。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A4纸左上角装订,将申请表作为封面,不需另作封面),用EMS特快专递或顺丰快递邮寄至我办。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100,收件人:高辉(收件人请务必填写),电话0532-66782426,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字样。所寄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报名审查及测试办法
    1.确定测试资格
对于考生提供的各项材料,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审查,并在测试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
学校将根据考生特长和培养潜质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阳光高考网站公布。
    2.测试方式与内容
    测试方式为面试,侧重于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开展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担当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3.测试时间和地点
    学校拟定于2018年6月16-17日进行自主招生测试,测试地点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有关测试安排的具体事项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及所在中学。
    4.公布测试结果
    学校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研究确定各类合格分数线及上线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两倍,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阳光高考网站公开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录取办法
    1.志愿批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在生源地高招录取志愿填报时,按特殊类型批次填报中国海洋大学,并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相关说明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录取条件
    我校对达到下列条件的入围考生将予以录取: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以阳光高考网站公示获奖名单为准),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2)上海和浙江的考生投档成绩超过所在省市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且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3)除上海、浙江外,其他省市考生投档成绩超过生源地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分数线下3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3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以内,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4B1合格”。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录取专业安排
    入围考生需参照我校在生源地当年的招生计划,选择测试合格类别中包含的专业,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否则取消其自主招生入围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选考科目、填报的专业志愿及学科特长等安排录取专业。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教务、招生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将全程录像,专家名单、考场安排和面试顺序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相关公示平台网址如下: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eb.ouc.edu.cn/bkzs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sgs/mdgs.jsp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4.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七、其它
    1.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如有冒名进行以上活动者,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我办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  66781723  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web.ouc.edu.cn/bkzs;
E-mail:ouczsb@ouc.edu.cn
  
    附表: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专业分类表
A类
海洋科学、大气科学、海洋技术、物理学、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地质学、勘查技术与工程、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等27个专业。
B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水产养殖学、海洋资源与环境、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等8个专业。
C类
英语、法语、德语、日语、朝鲜语等5个专业。
    注: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
2. A类专业中除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5个专业文理兼收外,其余专业均只招收理工类;B类专业均只招收理工类;C类专业均文理兼收。
3.浙江、上海考生需选择与自己选考科目要求相匹配的专业。

华中农业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2018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主要选拔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人数为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235人,全部为理科。
二、招生专业
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水产养殖学、水族科学与技术、园艺、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植物保护、种子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林学、茶学、设施农业与工程,每专业招生计划约20人。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具有创新潜质。高中阶段,具有科技论文、文学创作或其它特长的考生。
2.具有学科特长。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等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3.对农科有浓厚兴趣、立志学农爱农服务农业的学生(按此条件报名的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22日-4月5日
(2)报名途径:报名期间,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相关报名材料(报名系统于2018年4月5日24:00关闭)。
2.寄送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8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考生所在中学应对申请表中学生报名信息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并填写中学关于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社会实践、学业能力、素质评价意见,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社会实践、公益活动、个人兴趣、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绩、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1000字左右;
(3)高中阶段各类主要获奖证书、作品等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于2018年4月7日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过其它途径邮寄而造成无法接收或接收不及时等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为考生提供实名推荐材料(推荐信或其他能够证明考生特长的材料)另行寄送到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3.初审
(1)学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根据报名条件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对考生提交的科技论文、文学创作等材料进行论文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参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并于2018年4月15日左右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
(2)考务费: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8年5月10日17:00-5月20日17:00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支付笔试和面试考务费270元(收费依据为鄂价费[2009]331号),并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一旦缴费成功视为认可本简章的各项规定,无论是否完成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各环节,恕不退款。
五、考核
1.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2.考核内容:笔试为学科特长基础测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内容包括信息收集与处理、批判思维、逻辑思维、空间思维以及创新思维等,总分100分。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总分100分。
3. 考核时间:2018年6月10日
4.考核地点:华中农业大学
5. 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学校按照笔试和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入选资格考生,考核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名,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18年6月20日前在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所在省级招办及中学公示。
六、录取办法
1.自主招生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学校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对专业服从调剂(专业不服从调剂有可能作退档处理),高考成绩总分在生源省份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所在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要求生源省份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分。
3.对于高考总成绩不是750分的省份,录取优惠分值均为20分(含),不进行折算。
4.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办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上海市、浙江省自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生物。
6.江苏考生自主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七、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主招生工作,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招生工作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督,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从严查处。监督电话:027-87282056。
2.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考生提供的证书、论文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完成,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3.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http://zs.hzau.edu.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综合服务大楼407)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
传   真:027-87395964
九、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确认、缴费等自主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不能取得后续环节的资格。
2.自主招生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入学校非自主招生专业学习。
3.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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