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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自招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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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19 11:39: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正式发布,相比于2016年,今年简章略有小改,主要包括三点,下面我们来看一看今年北京交通大学招简有哪些变化:
1五大学科竞赛省三即可报名
今年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写的更加详细,并且在自主招生简章中明确表示证明材料可以是高中阶段参加过的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仅限各专业指定竞赛),各专业所要求的学科竞赛奖项与往年基本持平,具体奖项要求如下表:


2招生人数略有增加,浙江上海选考科目另有要求

相比于2016年,今年北京交通大学招生人数略有增加,总计招生200人以内,经管试验班和法学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需要各位同学注意。此外今年招生简章中无论是选考科目还是优惠政策,对上海和浙江考生都另有要求,报考经济管理实验班和法学专业不限选考科目,报考其他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
3新增一类优惠方案,仅面向浙江上海考生
今年北京交通大学的自主招生优惠政策略有更改,针对于上海和浙江的同学专门设立了一个优惠方案,即在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录取。而其他省份的优惠分值以及一本线录取仅适用于竞赛党的优惠政策并被改变。


最后这些时间请牢记:报名时间:3月13日9:00
首次“确认志愿”时间:3月24日12:00前
再次“确认志愿”时间:3月28日12:00前
材料邮寄截止时间:4月5日12:00前(以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


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 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并具备以下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1、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理想信念坚定,有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扎实的课内基础知识,勤于思考,高中阶段成绩优良;
    3、具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广泛涉猎课外知识,有探索精神;
    4、积极参加课外实践、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5、对我校某一自主招生专业有浓厚兴趣,并掌握该专业相关的基础性知识,具有一定的培养潜质;
    6、具有某一自主招生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高中阶段参加过的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证书(仅限各专业指定竞赛)或与所填报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的主要成果材料(创新性成果、论文等,考生须深度参与,并至少是其中某部分的主要完成人)。
    各专业具体报名要求见附件1。
  • 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数为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200人)以内。
    我校共有12个专业(类、方向)参加自主招生,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考。各专业根据招生规模、参加考核人数及考核成绩分布情况确定具体自主招生计划数。经济管理试验班所在的经济管理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全国17个开展创新人才培养综合改革的试点学院之一,招生计划将给予一定的倾斜。
    经济管理试验班和法学专业文理兼收,其他专业仅招收理工类。
    上海和浙江考生须选择与本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相匹配的专业报考,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见附件5《自主招生专业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
  • 报名及网审
    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网审通过后须按要求邮寄纸质申请材料。
    在报名过程中,考生所在中学(包括学籍中学和高中阶段曾就读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作为考生的证明材料。为保证考生材料真实可信,考生就读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接受所有考生和社会监督。
    1、   网上报名及网审
    考生可于20173139:00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开始网上报名。报名时须上传“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符合附件2的要求。
    首次“确认志愿”操作需在201732412:00完成,过时将无法提交。
    我校将组织网审组对已确认志愿考生的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并审核材料是否达到报名条件和各专业报名要求的基本标准。
    对于首次“确认志愿”后被审核为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被审核为“待补充材料”状态,201732812:00可进行唯一一次修改并再次“确认志愿”。
    若考生删除“待补充材料”状态的报名后再次报名,则该次报名得到的审核结论即为考生的网审结果。
    考生网审结果以“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显示为准,不再另行公布及通知。
    2、   邮寄书面材料
    通过网审的考生须按时邮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请按如下顺序装订:报名表、申请报告(证明材料需中学进行公示并加盖中学公章)、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书面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材料完全一致。请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书面材料,全部书面材料都要确保于2017年4月5日12:00前(以我校收到全部报名资料为准)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逾期将无法参加初审。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上园村3号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44,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报名”。书面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 选拔程序
    1、初审
    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通过网审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检查的基础上,对申请材料中所体现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学业表现、能力素质、参加课外实践活动情况和培养潜质等做出评价,记为“成长经历初审评价”,其中“学业表现评价”占40%,“综合表现评价”占60%;对申请材料中所体现的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做出评价,记为“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考生的“成长经历初审评价”和“特长与潜质初审评价”各占50%形成“初审评价”结果。依据“初审评价”结果,结合各专业报名情况进行择优,确定通过初审取得来校参加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中查询初审结果和考核通知,并按照考核通知要求完成考试确认。初审结果发布时间为4月底,考试确认截止时间:201752012:00
    2、考核
    通过初审的考生请于2017年6月10日-11日到我校参加考核。考生报到时需携带主要成果性材料原件,以便我校查验。
    对以创新性成果、论文等材料作为主要成果的考生,将围绕该成果进行深度考核。考核重点是对照各专业报名要求从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人生观、价值观、心理素质、学科特长、创新精神及培养潜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评价,此部分记为“考核评价”。
    经济管理试验班专业考核包括综合潜质测试(占10%)、写作能力笔试(占30%)、快速学习能力笔试(占20%)和面试(占40%)。
    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软件工程、建筑类、法学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30%)、专业能力笔试(占30%)和面试(占40%)。
    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土木类、机械类、电气类、理科试验班类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30%)、物理能力笔试(占30%)和面试(占40%)。
    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考核包括数学思维笔试(占25%)、专业能力笔试(占25%)和面试(占50%)。
    3、认定
    根据初审和考核环节形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其中“成长经历初审评价”成绩占25%,“考核评价”成绩占75%。根据综合成绩,同时考虑各专业参加考核的人数情况和招生规模情况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认定专业及优惠标准。认定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资讯网公示。原则上认定人数为自主招生计划数的1.2倍至2倍 。
    考生可于6月22日后到报名系统(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查询成绩和认定结果。如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有调整,考生最终认定专业将相应进行调整。
    4、优惠
    对取得认定资格考生的优惠标准分以下三类:
    A: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海和浙江考生为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录取
    B:按照我校模拟投档线下一定优惠分值录取
    C:当地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录取
    1)A类优惠仅适用于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且取得认定资格的考生。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B类优惠适用于上海和浙江之外考生,优惠分值是指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与我校在当地同类统招计划模拟投档线可以达到的最大差值。模拟投档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具体如下:
    除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以外,优惠分值包括20分、30分、40分,江苏省优惠分值包括10分、20分、30分。
    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优惠分值包括30分、40分、50分,江苏省优惠分值包括20分、30分、40分。
    根据参加考核人数及成绩分布情况确定三档优惠分值认定人数占本专业认定总人数的比例。一般中间档占40%左右,较高档不高于20%。各档最后一名考生的综合成绩即为该档的分数线。
    3)C类优惠仅适用于上海和浙江考生,优惠标准采用当地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增加一定分值方式,一定分值包括5分、10分、15分、20分,具体如下:
    除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以外,上海考生一定分值包括10分、15分,浙江考生一定分值包括15分、20分。
    交通运输类(高速铁路客运组织与服务)专业,上海考生一定分值包括5分、10分,浙江考生一定分值包括10分、15分。
    较高档的分数线将与B类优惠的中间档的分数线一致。
    5、报考及录取
    获认定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及认定专业。
    我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认定专业及优惠标准决定是否录取考生。考生录取专业为认定专业,高考成绩总分(含政策加分)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区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一科达到A以上,另一科达到B+以上。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招办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为准。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 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自主招生权力寻租。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我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及时公开学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核程序、考核评价规则、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录取优惠政策、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等全部信息。
    2、学校加强对自主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学校加强初审和考核的组织与管理,初审时每位考生的材料由多个专家评审组采取 “背靠背”方式进行评价。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4、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资讯网及时进行公示。
    5、自主招生是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现行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一种补充,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有关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六、 其他说明
    我校自主招生不收取报名及考核费用,交通费、住宿费等其它费用自理。因家庭经济原因来校参加考核存在困难的考生,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具体见考核通知。
    咨询电话:010-51688441,传真:010-51688421。
    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zsw.bjtu.edu.cn。
    微信公众号:bjtuzs。
    七、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北京交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附件:
    1、各专业报名要求
    2、申请报告书写规范
    3、常见问题解答
    4、自主招生专业简介
    5、自主招生专业在上海、浙江的选考科目要求
    下载地址(点击下载):  
    http://zsw.bjtu.edu.cn/data/upload/ueditor/20170312/58c51f9ea5d2d.doc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出炉!2017-03-15 培尖教育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机构与原则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及合格考生名单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计划
    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控制在190人以内,纳入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中。
    三、报名条件
    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共分为四个专业类别(见表1)。报名参加自主招生选拔的学生应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1 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及其涵盖招生专业和对应笔试科目
    专业类别
    具体专业
    笔试科目
    化工材料类
    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能源化学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制药工程、生物工程类(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数学+化学
    机械信息类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安全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类
    数学+物理
    理学类
    应用化学、化学、数学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生物工程类(生物技术)
    经管文法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财务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法学、公共管理类、英语
    数学+语文

    (一)化工材料类、机械信息类、理学类只限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至少有一科为物理或化学)考生报名,且考生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 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或拥有专利者(仅限发明专利);
    3. 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4. 除上述三点外,对于所报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经管文法类只限文史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报名,且考生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在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 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3. 除上述两点外,对于所报经管文法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2017年3月15日至27日期间,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照网上填报说明,选择北京化工大学,进行网上报名。凡有意报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报名平台报名自主招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3个。当考生选择的笔试或面试时间与其他学校的考试时间有重合时,仅允许考生确认1所学校的考试。
    请考生结合自己学科特长,在我校四个专业类别中慎重选择一类及相应4至6个专业报考(见表1),申请后不得变更。报名时考生须上传申请表及各类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我校设立网上审核专家组,对网上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所提交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专业类的报名条件,将无法通过网上审核。
    2. 网上审核:我校设立网审专家组,负责网上报名资料的审核。网上报名材料不完整,或者未能说明考生符合申请专业的报名条件及报名要求,将无法通过网审。在报名系统中,网审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材料审核通过(待初审)”,网审未通过的考生志愿状态标记为“报名未成功(待补充材料)”。在3月30日之前,“审核未通过”或“报名未成功(待补充材料)”状态的考生可重新组织报名材料并提交。
    3. 书面材料邮寄:请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考生须按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顺序装订后,经中学加盖公章,在2017年3月31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信封上请注明“自主招生报名”字样(邮寄材料恕不退还)。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以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单位或团体须在推荐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附上联系人方式,专家须在推荐信中附上专家简介、联系方式,以便我校核查。凡是拟对报名考生进行推荐的,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并由推荐人邮寄,不得由考生邮寄,邮寄方式和地址同上(邮寄材料恕不退还)。
    五、考核办法
    1.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针对不同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报名、分类考核、分类认定资格、分类确定录取政策。
    2.初审结果公布与参加考试确认。 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下简称“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5月20日之前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用户名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考核。
    3. 复试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参加相关科目(详见表1)笔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为防止暗箱操作,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300分,且均没有考试大纲。
    六、资格认定
    根据不同专业类别,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7+面试成绩*0.3)由高到底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同时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生源分布、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及所选专业分布等情况,确定获得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的录取政策。
    认定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别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七、录取原则
    1. 获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以下简称“入选考生”)须参加高考,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 根据入选考生考核结果,在高考录取时分别按以下政策录取。
    (1)A档: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A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40分(江苏省2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由我校审查、录取。我校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第一批次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2)B档:除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外,B档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我校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20分(江苏省10分)以内,但不得低于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由我校审查、录取。
    (3)针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和浙江省:上海市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由我校审查、录取;浙江省入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应分别达到浙江省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A档)、40分(B档),由我校审查、录取。
    3. 入选考生须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类)填报高考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否则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自主招生资格。
    4. 对于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的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录取要求为AB及以上。
    八、监督机制
    1. 学校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复试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完善评价体系,推进制度化管理,确保考试公平。
    2. 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中学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考生本人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自主招生资格;如所在中学参与弄虚作假,将取消该中学以后三年的推荐资格。对于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规定的学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招生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3. 自主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64434762;jiwei@mail.buct.edu.cn。




    九、重要日程开始报名时间:2017年3月15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3月27日。
    补充材料及最终确认志愿:2017年3月30日(须在3月31日之前完成书面材料邮寄,书面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
    初审结果查询:2017年4月30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询)。
    确认考试时间:2017年4月30日至5月20日。
    报到及考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到我校报到,6月11日参加自主选拔相关测试,请随时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自主招生考试通知。



    十、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所有自主招生有关信息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阅。
    各位考生、家长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435706。
    招生办公室传真:010-64414824。
    咨询邮箱:zsb@mail.buct.edu.cn。
    本科招生网址:www.goto.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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